行政合同的审查原则有哪些?如何进行审查行政合同?
时间:2023-05-22 09:38:42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行政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一)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公平合理

行政合同的条款不能与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规范的明确规定,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二)审查行政主体单方行为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行政主体采取单方行为必须要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的单方行为属于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行政行为。

(三)审查行政主体和相对方是否严格履约,是否约定违约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应当承担何种违约责任等。

(四)审查签订行政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行政主体是订立合同的发动者,行政主体签订行政合同必须是与其依法享有的行政职权密切相关的合同,行政主体越权签订的行政合同是无效的行政合同。如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采用行政合同这种特定行政行为的话,行政主体不能任意改变,以强制代替协商,也不能强制无履行合同能力或条件的对方当事人签订行政合同。同时,行政主体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不能凭借自己的优越地位将某些法律未赋予的权利通过合同的方式使自己额外获有。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不得擅自违反,否则所订立的合同无效。

(五)审查行政相对方是否符合缔约的条件

如果行政相对方不符合法定条件,行政合同将无效。如行政处罚主体将其自身的行政处罚权委托他人行使,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该被委托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行政合同的审查原则

(一)合法性审查原则

行政特权一方面使行政合同按照既定的目标顺利有效地进行,为国家实现行政治理所必需;另一方面因为行政主体违法或不当行使特权给相对方造成损失,使合同对方当事人的权利无法实现,违反了法治行政和行政合同的宗旨,故而对行政合同行为的正当性审查重心应放在行政主体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政特权是否正当与适当、相对人的权利是否真正得到实现上。行政合同的正当性审查和单方行政行为的正当性审查具有共同特点,即对详细行政行为是否正当作出评价,包括行为的主体、内容和程序是否正当。

但行政合同又具有合同的一般特点,如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的内容和形式是否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变更和解除合同是否正当、违约责任的承担等。因为实践中大量的行政合同纠纷都是因行政主体违法或不当行使特权而引起的。

(二)过错责任原则

假如行政主体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而又无正当理由,则行政主体应承担违约责任。假如合同相对方有过错,则可能承担金钱制裁(包括违约金和赔偿金)、强制手段、解除合平等形式的制裁。行政合同中的过错责任和民事经济合同中的过错责任是相同的,体现了合同责任的共性,即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

行政主体因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有过错而给相对方造成损失,应按实际损失大小进行赔偿。

(三)经济利益平衡原则

这一原则既维持了合同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的平衡,同时又维护了双方的经济利益,使行政主体的特权和相对人的权利在实现国家行政治理目的的宗旨下相辅相成,体现了行政合同的功能与目的,实现了国家或公共利益与私家利益的平衡,也适应了行政诉讼司法审查的需要。这一原则是对与行政主体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来说的。

(四)调解原则

在很多情况下,在法律的范围内,行政主体仍有较大的自由判定余地和裁量空间,因此,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合同案件时,应在正当、自愿的原则长进行调解。

三、如何进行审查行政合同

(一)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公平合理

行政合同的条款不能与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规范的明确规定,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二)审查行政主体单方行为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行政主体采取单方行为必须要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的单方行为属于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行政行为。

(三)审查行政主体和相对方是否严格履约,是否约定违约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应当承担何种违约责任等。

(四)审查签订行政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行政主体是订立合同的发动者,行政主体签订行政合同必须是与其依法享有的行政职权密切相关的合同,行政主体越权签订的行政合同是无效的行政合同。如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采用行政合同这种特定行政行为的话,行政主体不能任意改变,以强制代替协商,也不能强制无履行合同能力或条件的对方当事人签订行政合同。同时,行政主体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不能凭借自己的优越地位将某些法律未赋予的权利通过合同的方式使自己额外获有。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不得擅自违反,否则所订立的合同无效。

(五)审查行政相对方是否符合缔约的条件

如果行政相对方不符合法定条件,行政合同将无效。如行政处罚主体将其自身的行政处罚权委托他人行使,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该被委托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六)审查行政主体行使优益权是否合法

优益权是行政主体作为合同的管理方为实现行政公务的目的而享有的特权,由于法律法规对这些权力的行使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又没有规定对这些权力行使的监督责任,导致行政主体在合同的履行中利用自己的特权干涉对方当事人的合法经营自主权或违法要求相对方履行义务, 损害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这些特权的行使已超出了保障合同如约履行的限制。

(七)审查订立合同的程序和形式是否合法

行政程序的公正与合法,直接关系到实体内容的合法与正确。司法审查行政合同,亦应注重对合同的缔结程序、方式和形式进行审查。如审查行政主体缔结合同时有无营私舞弊行为;是否采用公开的招标、邀请发价、直接磋商等订立合同的方式;尤其对采用直接磋商订立合同的,审查有无监督部门和有关机关参加;审查经法定职能部门审批的各种手续和程序是否完备与合法,对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利用等行政合同,行政主体应当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行政主体一般不得采取暗箱操作的方式自行决定签约主体。

标签: 行政合同的审查原则 如何进行审查行政

最新
  • 行政合同的审查原则有哪些?如何进行审查行政合同?

    一、行政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一)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公平合理行政合同的条款不能与法律、

  • 降息对债券基金的影响?定投基金要一直定投吗?

    降息对债券型基金会产生利好。当银行利率降低,利息减少的时候,很多资产就会陆续流出储蓄存款,债券价

  • 山里泉是怎样的景区?山里泉景区内有哪些景点?

    山里泉是怎样的景区?山里泉景区,人称北方小三峡。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南部,太行山沁河峡谷中,晋

  • 铁科轨道公司总部位于哪里?铁科轨道最新股票行情介绍

    铁科轨道公司总部位于哪里?688569 铁科轨道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注册资金1

  • 工商银行大额存单提前支取规则是什么?农行大额存单可不可以提前支取?

    工商银行大额存单提前支取规则是什么【1】全额提前支取,工商银行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

  • 藏山是怎样的景区?藏山景区内有哪些景观?

    藏山是怎样的景区?藏山古名盂山。国家级AAAA风景区,坐落在太行山西麓,山西省东大门的阳泉市盂县城北1

  • 什么是逾期还款?停息挂账详细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相信目前很多小伙伴对于信用卡都比较感兴趣,那么小搜今天在网上也是收集了一些与信用卡相关的信息来分

  • 企业信息化有哪些?企业信息化建设有哪些实施策略?

    在当今电子商务发展的年代,很多企业越来越信息化、数字化了。那大家知道企业信息化有哪些吗?还有,企业

  • 河南省285项政务服务事项年底前“免证可办”

    5月16日,记者从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获悉,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河南省全

  •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食品流通许可证是什么?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3、经营场所的房

  • 阁瑞斯多少钱?阁瑞斯是什么品牌的车?

    阁瑞斯多少钱阁瑞斯厂商指导价格:8 88-27 78万;阁瑞斯经销商报价:8 88-27 78万,在售车型有13款。阁瑞斯

  • 瓶盖打不开怎么办?瓶盖是什么材料?

    瓶盖打不开怎么办打不开的瓶盖,有可能是因为瓶盖拧太紧,也有可能是内外气压差的原因,可以通过增大摩

  • 皂荚木属于什么植物? 皂荚木病虫防治如何操作?

    皂荚木属于什么植物?皂荚木是分布于巴勒斯坦南部的树木,又名什亭木,树形亭立如伞,高二丈许,干茎有达

  • 扬农化工旗下有哪些子公司?扬农化工最新股票行情介绍

    扬农化工旗下有哪些子公司?600486 扬农化工公司成立于1999年,200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名称:扬

  • 乌龟脱壳是正常现象吗为什么?乌龟脱壳前会有什么症状表现?

    乌龟脱壳是正常现象吗为什么?脱壳其实是乌龟的一种正常生理现象,在乌龟生长的过程中,随着它的体积不断的

  • 什么是dns缓存?为什么要清理dns缓存?

    什么是dns缓存?DNS缓存指DNS返回了正确的IP之后,系统就会将这个结果临时储存起来。并且它会为缓存设定

  • 旅游
    • 混凝土塌落度如何测量?c20混凝土塌落度范围是多少?

    • 000952当天今日大幅跳空低开 广济药业资金流向

    • 望闻问切是谁提出来的?望闻问切是什么意思?

    • 不建议买储蓄国债的原因是什么?国债储蓄的发行时间是什么时候?